三木集团陷6.12亿合同纠纷,多子公司连带涉案

10 月 29 日,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披露公司及旗下多家子公司因合同履约问题,被福州榕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州榕投”)提起诉讼,此次涉案金额合计约 6.12 亿元,案件已确定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开庭审理。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诉讼的原告为福州榕投,被告阵容除三木集团本部外,还涵盖其 8 家关联主体:其中包括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公司、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福建三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三木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武夷山三木自驾游营地有限公司等 6 家全资子公司,1 家控股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资公司”)。

从诉讼请求来看,福州榕投依据双方在 2025 年 2 月至 5 月期间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分 9 份诉状提出主张,核心诉求高度一致:一是要求解除相关合同;二是判令三木集团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违约金及本次诉讼产生的律师费;三是要求国资公司以其持有的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656% 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优先受偿担保;同时要求其余涉案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回溯纠纷起源,公告显示,2024 年 12 月 31 日,福州榕投与三木集团先行签订《年度采购协议》,协议明确三木集团需向福州榕投供应有色金属、贵金属等产品,具体的采购数量、结算金额及交货时间,则以双方后续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准。此后在 2025 年 2 月至 5 月期间,双方按约定陆续签署 28 份《产品购销合同》,福州榕投据此向三木集团采购电解铜、锌锭等货物(具体数量未披露),合计应付货款金额达 57370.18 万元。由于三木集团未能在各份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福州榕投遂采取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关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三木集团在公告中坦言,目前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此案,诉讼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时无法判断该事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未来期间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案件审理进展,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告还提及,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三木集团及旗下子公司除上述重大诉讼外,还存在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这些小额纠纷涉及的总金额约为 4267.1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0%。

据三木集团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 1984 年 10 月,1996 年 1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过 40 年的发展积淀,三木集团已成长为一家以房地产开发、商业旅游资产运营、进出口贸易为核心主营业务的综合类企业集团。其中,地产业务布局覆盖福建、上海、山东、湖南等多个省市;贸易业务的合作伙伴遍及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集团的外贸进出口总额连续多年位居福建省同行业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