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卖楼花” 到 “所见即所得”:现房销售成趋势

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 “高质量发展” 新阶段,销售模式的革新成为破解市场痛点的关键抓手。近期,多地密集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北京、上海、深圳等核心城市相继出台政策,鼓励房企以现房形式入市;在此背景下,知名经济学家马光远在 2025 中国房地产发展论坛上明确预测,“未来 5 年,现房销售将逐步取代预售,成为市场主流模式”。这一判断不仅契合政策导向,更折射出房地产行业从 “高杠杆扩张” 向 “稳健经营” 转型的深层逻辑,而预售与现房两种销售模式的博弈与共存,也将深刻影响购房者决策与行业格局。

预售制度:曾为行业 “加速器”,如今弊端凸显成转型阻碍

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始于上世纪 90 年代,借鉴香港 “卖楼花” 模式,初衷是帮助房企快速回笼资金、降低开发成本,从而加速住房供应。在房地产行业 “增量扩张” 的黄金期,这一制度确实发挥了关键作用,推动了城镇化进程与住房市场的快速发展。但随着行业进入调整期,预售制度的弊端逐渐暴露,成为市场风险的重要源头。

从实际问题来看,预售制度的核心矛盾在于 “权利与风险的严重失衡”。一方面,开发商在项目建设初期即可收取全部房款,部分企业甚至将预售资金挪用于其他项目开发或偿还债务,导致 “资金监管形同虚设”—— 据 2024 年行业数据显示,全国因预售资金被挪用引发的 “烂尾楼” 事件超 300 起,涉及购房者超 20 万户,直接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购房者在支付全款或首付后,需等待 1-3 年才能收房,期间面临 “房屋质量不达标”“规划与实际不符”“延期交付” 等多重风险。更值得关注的是,预售制度催生的 “高杠杆运作” 模式,让部分房企过度依赖预售资金扩张,负债率居高不下,不仅加剧了企业自身的经营风险,也为行业信用危机埋下隐患。

现房销售:从 “试点探索” 到 “趋势主流”,优势契合市场新需求

与预售制度的争议不同,现房销售凭借 “所见即所得” 的核心优势,逐渐成为政策鼓励与市场青睐的方向。2024 年以来,住建部明确提出 “逐步提高现房销售比例”,北京、杭州、成都等城市在土地出让时要求 “100% 现房销售”,试点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场反馈来看,现房项目的去化率普遍高于预售项目,部分城市现房楼盘的销售周期比预售楼盘缩短 30%,印证了购房者对 “确定性” 的偏好。

现房销售的优势,首先体现在对购房者权益的保障上。购房者可实地考察房屋的户型格局、装修质量、采光通风,以及小区的绿化、配套设施等实际情况,避免 “图纸与实物不符” 的虚假宣传问题;同时,现房销售不存在 “烂尾” 风险,购房者支付房款后即可办理入住,资金安全与居住需求得到双重保障。其次,对房企而言,现房销售虽会延长资金回笼周期,但也倒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与运营能力 —— 为吸引购房者,房企需在户型设计、建材选择、社区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推动行业从 “拼规模” 向 “拼品质” 转型。此外,现房销售还能降低行业杠杆率,减少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风险,助力房地产市场实现 “软着陆”。

模式共存:短期博弈与长期优化,购房者如何理性决策?

尽管马光远预测未来 5 年现房销售将成主流,但从行业现实来看,预售制度并不会立即退出舞台,两种模式或将在较长时期内共存。一方面,对于资金实力较弱、依赖预售资金周转的中小房企,短期内全面转向现房销售存在较大压力;另一方面,预售制度在 “保障住房供应速度” 上仍有一定价值,尤其在住房需求旺盛的三四线城市,适度保留预售模式有助于缓解住房供需矛盾。

在此背景下,行业需通过制度优化实现 “两种模式的良性互补”。借鉴国际经验,可从三方面发力:一是强化预售资金监管,要求预售资金 100% 存入专用账户,仅能用于对应项目的建设,杜绝挪用;二是推行 “分期付款 + 质量保证金” 制度,购房者按工程进度付款,收房后预留一定比例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降低风险;三是明确两种模式的适用场景,核心城市、热门板块优先推广现房销售,住房供需紧张区域可适度保留规范后的预售模式。

对购房者而言,选择预售还是现房,需结合自身需求理性判断。若追求 “确定性” 与 “低风险”,且资金充裕,现房项目是更优选择,尤其适合有即时居住需求的家庭;若预算有限、对交房时间要求不高,可选择监管严格、品牌信誉良好的房企预售项目,但需仔细核查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避免选择高负债、口碑差的企业。无论选择哪种模式,“关注房屋质量”“核查企业资质”“留存合同证据” 都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

从行业发展来看,现房销售取代预售成为主流,不仅是销售模式的变革,更是房地产行业回归 “居住本质” 的必然趋势。这一过程或许需要时间,但随着政策监管的完善、房企运营能力的提升,以及购房者风险意识的增强,一个 “更公平、更透明、更稳健” 的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形成。